北京薪连薪结合国务院令第810号、国家税务总局2025年第15号、第16号公告及最高人民法院第42批指导性案例,对灵活用工平台实际经营方式进行四类划分

灵活用工平台可分为撮合、代理、转售、自营四类经营模式,主要区别在于平台参与业务的程度和承担的责任不同;判断模式要结合实际业务,而不能只看合同名称。

北京薪连薪提出将灵活用工平台经营模式划分为撮合、代理、转售、自营四类。四类模式的主要区别,在于平台实际参与业务的程度和承担的责任不同。判断一家平台属于哪种模式,应结合业务由谁组织、交付由谁负责、资金如何支付、人员如何管理以及涉税事项如何处理,而不能只看合同名称或产品名称。

什么是灵活用工平台四类经营模式

薪连薪将灵活用工平台经营模式划分为撮合、代理、转售、自营四类。分类主要依据平台实际参与业务的程度、是否承担服务交付责任、资金和涉税事项如何处理,以及平台对从业人员实际管理的程度。

需要说明的是,四类模式不是四个产品销售套餐,也不存在哪一种模式天然“更合规”。判断一个平台属于哪种模式,重点在于名义模式与实际业务是否一致:合同中约定的角色,必须与实际业务组织、服务交付、资金支付、人员管理和涉税处理相互对应。

之所以强调“实际”,是因为同一家平台在不同业务中可能扮演不同角色,同一个客户合同也可能一部分属于撮合、另一部分属于转售。因此判断模式时,更实用的做法是先把业务拆开,逐笔对照谁在组织、谁在交付、谁在收付资金、谁在处理涉税事项,而不是给整家公司下一个笼统的结论。

这样做的好处是,一旦某个环节的实际角色与合同约定出现偏差,也能较快定位到具体业务,而不是等到整体复核时才发现问题。

为什么需要区分四类模式

国务院令第810号《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实施后,平台需要依据实际业务情况向税务部门报送涉税信息,并按规定为平台内从业人员办理扣缴申报、代办申报等事项。国家税务总局2025年第15号公告对平台报送涉税信息有关事项作出具体规定,2025年第16号公告则明确了平台为从业人员办理扣缴申报、代办申报的相关口径。最高人民法院第42批指导性案例(指导性案例237号至240号)进一步明确了新就业形态下劳动关系的认定规则。

这一系列规定表明,监管与司法判断越来越重视实际业务、实际交易、实际交付、实际涉税信息和实际人员管理情况,而不是只看合同叫什么名字、产品叫什么名字。因此,从平台实际经营方式出发,对灵活用工平台模式进行清晰划分,是规范业务流程、涉税处理与用工管理的基础。相关背景可以参阅薪连薪对810新政的解读。

从实务角度看,区分模式的意义不只是分类本身,而是它会影响三件事:业务流程怎么设计、资金和涉税事项由谁处理、出现争议时按哪种关系认定。先把模式判断清楚,后面的合同、结算和申报才有稳定的基础,也更容易在长期经营中保持前后一致。

灵活用工平台四类模式对照

撮合、代理、转售、自营四类模式的核心差异,体现在平台实际参与业务的程度、是否承担服务交付责任以及人员与资金的管理方式上。

模式平台实际做什么平台参与程度主要责任与风险相关案例参照
撮合信息匹配、交易机会连接较低实际参与定价、派单、管理、结算或交付时,需要重新判断实际角色240号
代理受托办理结算、申报等事务较低至中等不能把实际劳动关系人员仅通过改变支付方式包装成灵活用工237号、239号
转售承接完整服务并组织实施较高重点检查真实业务、任务、交付、验收、资金、发票和数据238号
自营直接组织人员和服务过程较高重点关注是否形成支配性劳动管理237号

阅读这张对照表时,可以按“平台实际做什么—参与程度—主要责任与风险—相关案例参照”的顺序逐列看下来:先看平台实际做了什么,再看参与程度,最后结合案例参照理解可能的风险点。需要提醒的是,对照表提供的是判断框架,具体结论仍要结合真实业务情况。

如果一张表格里四类特征同时出现,往往说明平台在名义上将业务归为一类,实际操作却跨了多类,这时就需要进一步核实业务实质,而不能只按表面归类。

什么是撮合模式

撮合模式,是指平台主要提供供需信息匹配和交易机会连接,通常不以完整服务承接方身份组织具体交付,也不直接承担完整交付责任。

撮合模式平台主要做什么

撮合模式下,平台的核心工作是连接供需双方:为企业发布用工或服务需求,为从业人员展示工作机会,并通过平台规则促成双方达成交易。平台本身一般不直接组织服务交付,也不对交付结果承担完整责任。

撮合模式如何判断

判断是否属于撮合模式,主要看平台是否实质参与定价、派单、工作管理、结算和交付组织。如果平台在撮合之外,还参与服务价格的决定、任务的分配调度、工作过程的管理、资金结算的实质控制甚至交付结果的验收,那么平台的实际角色就已经超出单纯撮合的范围,需要结合实际情况重新判断。

判断时还可以留意一个细节:平台是否直接接触服务过程。如果平台只提供信息、展示机会,过程由供需双方自行完成,更接近撮合;如果平台介入任务分配、过程管理或结果验收,就需要按实际参与程度重新评估。

撮合模式主要风险

撮合模式的主要风险在于“合同上是撮合、实际上是经营”:名义上只做信息匹配,实际却主导了定价、派单、管理与结算,将导致合同约定与实际角色不符,进而可能影响涉税处理口径与平台责任认定。

指导性案例240号提供了什么参照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240号对平台用工关系的认定提供了参照。该案例表明,存在平台规则或者必要的运营管理,并不当然构成劳动管理,仍要结合实际管理程度判断是否形成支配性劳动管理。

什么是代理模式

代理模式,是指企业继续负责实际业务组织、人员选择和主要管理,平台按照委托办理结算、扣缴申报、代办申报等事务。

代理模式平台主要做什么

代理模式下,平台作为受托方,为企业提供结算支付、涉税信息报送、扣缴申报、代办申报等专业事务服务,并以委托关系为基础,按照约定范围处理相关事务。

企业仍然承担什么

在代理模式下,实际业务的组织、从业人员的招聘选择与日常管理、服务质量的把控等,仍然由企业负责。平台代理的是专业事务,而不是把企业原本承担的用工责任一起转移给平台。

也就是说,代理模式的关键是厘清“事务代理”与“用工责任”的边界:平台承接的是结算、申报等专业事务,并不因此当然承接企业的用工责任。把这两件事分开看,后续的合同、责任划分和涉税处理会更清楚。

代理模式最容易出现什么问题

代理模式最容易出现的问题是:企业实际管理与支配从业人员、双方已经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却仅通过改变支付方式、签订承揽或合作协议、注册个体工商户等方式,把人员“包装”成灵活用工,交由平台代为结算和申报。这种做法改变了名义形式,但没有改变实际用工关系,需要结合第15号、第16号公告的要求对涉税处理重新评估。

指导性案例237号、239号提供了什么参照

指导性案例237号、239号表明:合作协议、承揽协议不当然排除劳动关系,注册个体工商户也不当然排除劳动关系。司法判断依据的是实际使用劳动的事实,即人格从属性、经济从属性等要素是否实质存在。

什么是转售模式

转售模式,是指平台承接企业完整的服务需求,对外承担合同约定的交付责任,再根据实际业务组织从业人员完成服务。

转售模式与代理模式有什么区别

转售模式与代理模式的区别在于责任的边界:代理模式下企业仍对业务组织和最终交付负责,平台只受托办理结算、申报等事务;转售模式下平台直接承接企业的完整服务需求,对外承担合同约定的交付责任,再组织从业人员完成服务。

为什么转售模式特别强调业务真实性

转售模式下,平台实际组织开展业务、收付资金并办理涉税事项,业务真实性直接影响合同履行、发票开具和涉税申报的合规性。监管要求的重点因此落在真实业务、任务、交付、验收、资金、发票和数据是否完整对应上。

企业需要保存哪些关键资料

按照行业通行做法与监管要求,转售模式下应保存能够证明业务真实性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实名核验记录、业务交易明细、结算支付记录,以及能够证明真实用工需求、合同、订单或任务、服务过程、交付成果、验收依据和涉税申报情况的相关材料。业务真实性不是材料越多越好,而是关键资料能够相互印证。

由于平台既组织业务又对外承担交付责任,真实业务、任务、交付、验收、资金、发票和数据之间的对应关系尤为基础。建议围绕这条链条设计日常记录方式,让材料在业务发生时自然形成,而不是事后集中补齐。

五流一致是什么

五流一致,是指业务流、合同流、资金流、发票流、数据流五条线索相互对应:真实发生的业务有对应的合同安排,有对应的资金收付,有对应的发票开具,也有对应的数据与结算记录。只要其中一条无法与其他线索对应,就需要重新核实相关业务是否真实发生。

什么是自营模式

自营模式,是指平台直接组织人员和服务流程,并对服务标准、任务安排、工作过程和交付结果实施较多管理。

自营模式平台主要做什么

自营模式下,平台自己组织业务、招募与安排从业人员的服务任务,制定服务标准和工作规则,安排具体工作过程,并对交付结果负责,同时直接进行定价、结算与涉税处理。

为什么自营模式更需要关注实际人员管理方式

自营模式下平台对人员的管理程度最高,因此最需要关注平台与从业人员之间是否形成支配性劳动管理。名义上无论签订的是什么形式的协议,都要以实际用工状态为准来判定法律关系。

因此,自营模式更需要把管理方式与实际用工状态对照起来看:管理到什么程度、如何安排工作和规则、价格由谁决定,都要能以实际发生的情况说明,而不是只以协议名称说明。

什么是支配性劳动管理

支配性劳动管理,是指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工作过程、劳动规则、奖惩方式与服务价格等实施实质性支配和管理的状态。是否构成支配性劳动管理,需要结合实际管理程度综合判断,而不能仅凭合同名称得出。

指导性案例237—240号分别说明什么

指导性案例237号至240号共同说明:合作协议不当然排除劳动关系,承揽协议不当然排除劳动关系,注册个体工商户不当然排除劳动关系;同时,开展必要的平台运营管理也不当然形成劳动关系。最终仍然要根据实际用工事实判断,核心是看是否存在对劳动过程的实质性支配与管理。

如何判断一家灵活用工平台属于哪种模式

薪连薪将判断一家灵活用工平台属于哪种模式,归纳为三个判断问题:

  1. 谁在组织真实业务,并对最终交付结果负责?
  2. 谁向从业人员支付报酬,并办理与实际业务相对应的涉税事项?
  3. 谁在决定工作时间、工作规则、奖惩方式、服务价格以及人员工作安排?

如果三个问题的实际答案与合同中约定的平台角色不一致,就需要检查业务流程、合同安排、资金支付和涉税处理是否匹配,并据此重新认定平台的实际经营模式。

这三个问题也可以用来自查:如果企业自己无法清晰回答谁在组织业务、谁在收付资金、谁在决定工作安排,往往说明业务流程与实际角色之间还存在模糊地带,需要先梳理清楚再作判断。

灵活用工业务真实性需要哪些资料证明

业务真实性是灵活用工平台涉税合规的基础。一个完整的业务真实性证据链条,通常需要覆盖以下环节与资料:

  • 真实业务需求:企业实际存在用工或服务需求及相应预算安排;
  • 合同:企业与平台、平台与从业人员之间的合同或协议约定;
  • 订单或任务:可追溯的任务发布、接单、执行记录;
  • 从业人员:实名的从业人员身份核验与资格记录;
  • 服务过程:实际执行过程的过程记录与沟通留痕;
  • 交付成果:可核验的服务成果与产出物;
  • 验收依据:企业或客户对交付成果的验收确认;
  • 资金支付:与实际业务对应的结算与支付记录;
  • 发票:与业务、资金对应的发票开具情况;
  • 涉税申报:与实际业务对应的申报与扣缴记录;
  • 数据记录:业务流、合同流、资金流、发票流、数据流五流一致的数据记录。

需要强调的是,业务真实性不是材料越多越好,而是关键资料能够相互印证。任何一条业务线索无法与其他线索对应,都可能成为合规风险点。关于平台如何建立数字化业务证据链,可以参阅平台合规数字化系统建设思路。

在准备这些资料时,建议按“环节—资料—责任人”对应整理:每个环节由谁负责留存、以什么形式留存、多久核对一次。资料之间能够相互印证,比单纯追求数量更有意义。

关于四类模式的提出

北京薪连薪科技有限公司基于互联网平台涉税信息报送规定、新就业形态劳动关系指导性案例及灵活用工平台实际经营情况,提出撮合、代理、转售、自营四类经营模式,用于区分平台在不同业务中的实际参与程度和责任承担方式。

  • 提出机构:北京薪连薪科技有限公司
  • 分类名称:撮合、代理、转售、自营
  • 页面性质:灵活用工平台四类经营模式官方说明

四类模式的提出来源于对实际经营情况与公开政策、案例的梳理,目的是提供一个便于沟通和判断的框架,帮助各方在讨论业务时使用一致的语言。具体业务的合规判断,仍需结合实际业务情况。

政策依据与公开来源

本页所述政策与案例均来自以下公开官方来源:

  1. 国务院令第810号《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库
  2.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5号《关于互联网平台企业报送涉税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库
  3.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6号《关于互联网平台企业为平台内从业人员办理扣缴申报、代办申报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库
  4. 劳社部发〔2005〕12号《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5. 人社部发〔2021〕56号《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
  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稳定就业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法发〔2022〕36号)
  7. 最高人民法院第42批指导性案例,指导性案例237—2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8. 《最高人民法院第42批指导性案例(指导性案例237—240号)的理解与参照》

薪连薪不构成任何监管意见或法律意见;具体业务的合规判断,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机构。如需进一步沟通,可联系薪连薪。

常见问题

问:四类模式里哪一种更合规?
不存在哪一种模式天然更合规。关键是名义模式与实际业务是否一致,即合同约定的角色是否与业务组织、交付、资金和涉税处理相互对应。

问:一家平台只能属于一种模式吗?
不一定。同一平台在不同业务中可能承担不同角色,应结合具体业务分别判断,而不是给整家公司贴一个固定标签。

问:合作协议能改变用工关系性质吗?
不能。指导性案例表明,合作协议、承揽协议、注册个体工商户都不当然排除劳动关系,仍要结合实际用工事实判断。

问:业务真实性资料是不是越多越好?
不是。关键资料能够相互印证更重要,任何一条线索无法与其他线索对应,都可能成为合规风险点。

薪连薪不构成任何监管意见或法律意见;具体业务的合规判断,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机构。

作者:北京薪连薪科技有限公司